人民网广西视窗南宁3月14日讯 记者庞革平报道:针对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,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,广西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刘庆宁等30名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,呼吁我国尽快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管理法》。
刘庆宁代表说,改革开放20多年来,我国旅游业实现了快速发展,逐步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。据了解,2006年全国旅游业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(GDP)的4%左右,在世界排位第4位。旅游业的发展,不仅拉动了经济的增长,也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,丰富了城乡人民的生活,促进了对外开放。但是,作为一个新兴产业,中国旅游业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,尤其在法制建设上,应尽快建立健全与社会整体相适应的法制体系。当前,以法治业,以法兴业,依法兴旅是发展旅游业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。
刘庆宁代表认为,当前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:第一、行政管理部门权威不够,缺乏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机构。部门所有、各自为政的传统习惯难以改变,局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,使市场难以实行统一管理。同时,缺乏与管理相应的一系列配套政策、法律法规等。
第二、现行旅游体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,特别是国有旅游企业,面临着如何转换经营机制的问题。
第三、与旅游相关的法律至今未出台,这与我国市场经济法制体系日趋成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,致使旅游业存在的许多问题无法解决。
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,还导致旅游市场出现各种问题。如企业之间相互拖欠团款而引发游客被抛弃街头无人接待;企业之间利用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,损害企业利益等;服务态度恶劣,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;导游擅离职守,造成旅游者人身、财产损失;餐饮质量低劣,不符合卫生标准,甚至出现食物中毒;出现“黑导”、“黑车”,扰乱旅游市场秩序;商贩尾随兜售,强买强卖,致使景区秩序混乱等。
针对这一系列问题,刘庆宁等代表呼吁,国家只有尽快制定《旅游法》,才能有效地对旅游业进行有效管理 ,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。他们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有关方面专家、学者和从事旅游工作的同志,尽快成立起草委员会。在制订《旅游管理法》时,应针对旅游业存在的根本问题,把国家对旅游业的发展方针、政策、战略法定化,协调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各方面关系和利益等。(完) |